美國公民服務部
新生兒的護照﹑出生證明書和社會保障號碼
你的新生兒需要第一本護照﹑國外出生證明書及一個社會保障號碼。本網頁將介紹辦理這三項申請的手續。
我應該何時開始辦理申請?
建議你在新生兒出生後﹐儘早辦理有關手續。在緊急或突發情況下,你的新生兒將需要持有效護照外遊。另外,你的新生兒也需要一本護照﹐以便申請其他國家的簽證。香港本地法律要求新生兒在出生後42天内在香港本地辦理出生登記手續。(詳情請瀏覽香港政府網站: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 1.htm) 有關手續辦妥後,你可以在子女18嵗生日前任何時間前往美國領事館遞交申請。
辦理手續要多久?
如果你遞交的資料齊備,一般處理申請時間約為十天。然而,鑑於電腦故障和颱風吹襲等突發因素,敬請在收到新護照之前,不要安排任何不能更改的旅遊計劃。我們會以郵遞方式將護照和出生證明書寄到府上。社會保障局會直接將你的子女社會保障卡寄給你﹐有關程序一般需時三至六個月。
開始申請手續:
所有的出生證明書﹑領養證明書﹑結婚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離婚證明書必須蓋有原印章﹐官方監護人在文件上的簽名或蓋章。公證文件,教堂記錄和未經核實的複印文件均爲非官方文件﹐這些文件或未能用作主要證明。我們只接受正本文件。 我們會在申請當日將所有的正本文件退還給你。所有非英文的文件必須翻譯成英文;你可以選擇自己翻譯。
請按照下列步驟:
預約:
請先預約。所有的服務必須預約。 請在網上預約!
子女親身到領事館
辦理申請手續時,你的子女 (即使是新生兒) 必須親身到我們的辦公處,所有申請人均需遵守此項規則。
兒童出生證明
你需要出示子女的香港出生登記證明。請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申領有關文件。
請瀏覽以下網址查詢詳情及辦事處地點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htm)。醫院簽發的出生證明書或其他文件概不受理。請出示香港政府簽發的出生登記證明書。
父母的護照
如父母為美籍公民﹐他們必須出示自己的美國護照正本。複印件或香港身份證概不受理。
父母的結婚證明
你必須出示官方結婚證明書的正本。 我們會在申請當日將所有的正本退還給你。所有非英文的文件必須翻譯成英文;你可以自己翻譯。
如果你的子女為非婚生兒,或者在你婚後不到六個月内出生﹐請點擊此處查詢額外申請規定。
父母婚前所有其他婚約已解除的證明文件
請帶同官方的離婚或死亡證明書正本。我們會在申請當日將所有的正本退還給你。所有非英文的文件必須翻譯成英文;你可以選擇自己翻譯。
領事出生證明書申請表(DS-2029)和社會保障號碼申請表(SS-5-FS)
你可以從本網站下載DS-2029表格﹐請在打印本上填寫表格。
如果親生父母兩人或其中一人為美國籍公民,或者你的子女為婚生兒或非婚生兒,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的法例將有所差異。請點擊此處查詢美國公民身份獲得法。
如閣下打算為子女申請社會保障咭 ﹐請填妥一份社會保障號碼申請表和領事出生證明書申請表﹐一併遞交到領事館。
你可以從本網站下載SS-5-FS表格﹐請在打印本上填寫表格。
護照申請表格(DS-11)
請填寫一份護照申請表格(DS-11) ﹐ 有關表格可供下載。 雖然使用指南要求打印紙尺寸必須為8.5" x 11",但我們也接受A4尺寸。
父母必須贊同護照申請。
所有未滿16嵗的申請人必須符合未成人護照申請法的條例要求。 一般情況下,無論父母是否美國籍公民, 父母二人必須在子女的申請表格上簽名。
父母可以使用以下其中一種表示贊同:
父母二人 (即使其中一方不是美國籍公民) 帶同他們的護照親自到美國領事館﹐並且在子女的申請表格上簽名。 或
父母其中一人在領事面前簽名,而另一位則在宣誓書上簽名表示贊同。(父母其中一人親自到領事館簽署有關表格﹐並遞交配偶已簽署的同意宣誓書。請下載宣誓書表格。此宣誓書必須經過公證核實。)注意:除了帶同配偶簽署的同意宣誓書外,前往領事館的家長也必須帶同配偶的護照複印本。 為新生兒首次申請出生證明書時,我們必須查看美籍父母其中一位的護照正本。
在香港公證的同意宣誓書是可以接受的。所有公證聲明文件必須以英文書寫。我們只接受經公證核實的同意宣誓書正本。
兩張相同的相片。
不符合規格的相片是延誤護照申請程序的最常見問題。
相片規定必須為2英寸乘2英寸 正方 (5毫米乘5毫米正方), 正面白色背景。
在相片裏,你子女的眼睛必須掙開。
請注意相片的規格--本地照相舘所謂“護照相片”的尺寸一般偏小,只可用作申請香港護照,由於護照相片的規格時有變更,在你現有的美國護照内的相片尺寸,可能與新護照所要求的規格有所差異。
你的相片應該如下圖示:

相片規定必須為2英寸乘2英寸正方的正面相片。你的瀏覽器或未能顯示下圖的正確尺寸。
費用
領事出生證明書的申請費用為美金65元,美國護照的申請費用為美金85元﹐兩項服務費用合共美金150元。你可選擇以現金(港幣或美元),或以下信用咭繳付。

額外注意事項:
Changing and Nursing Facilities
The Consulate has both a nursing room and changing facilities for babies.
美國公民父母實際居留在美國的證據
在某些情況,父母居留美國的時間長短可能會影響子女是否有權取得美國公民身份(請點擊此處參閱詳情)。 如有疑問,我們可能會要求你出示工作證明、社會保障單、稅單、學校成績單來証明父母在美國實際居留時期。
請使用此表格填寫你在美國實際居留時期。
美國公民提供證據證明在配偶懷孕時,夫婦二人實際居住在一起。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你的子女是非婚生兒,我們將要求你提供證據證明在配偶懷胎時﹐夫婦二人居住在一起。你可以用護照、軍事旅遊命令、住房合約等為證明。在特殊情境況下,我們可能會要求驗血或/基因驗證。
怎樣取得額外的領事出生證明書?
你只能向美國國務院申請國外出生證明書副本。 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並不保存有關文件檔案。
請點擊此處,查詢獲得國外出生證明書副本。
我可以在美國本土辦理此項手續嗎?
如果你的子女在外國出生,你必須在外國辦妥所有海外出生證明書的手續。在美國本土不能辦理此項手續。
如果你的子女在香港出生,有關手續必須在香港辦理。雖然你可以將有關文件遞交給其他海外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不過有關辦事處會按照程序﹐把你的文件送回香港處理。為免延誤申請時間﹐建議你在離開香港前辦妥整個申請手續。
資料更新﹕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