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over navigation bar
Consulate Seal美國國務院
美國總領事館(香港及澳門) flag graphic
赴美簽證
 
  簽證服務 非移民簽證 移民簽證 永久居民服務 維持永久居民身份 附帶條件的居民 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遺失或被竊綠卡 回美居民簽證 常見問題解答 領養 簽證查詢 表格 豁免簽證計劃 關島及塞班島旅遊或公幹 我們的位置

永久居民服務

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你是合法永久居民及在海外逗留超過十二個月,亦沒有回美證,你的身份有可能已經失效。

  • 如果你希望以移民返回美國,請參閱回美居民頁
  • 如果你希望以非移民旅遊美國,你可以申請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I-407表格來闡明你的身份。前永久合法居民通常被要求先完成這文件和放棄他們的I-551 (綠卡) 才會簽發非移民簽證。

個人要求放棄永久居民身份應該前往移民簽證部,星期三和星期五下午二至四時,(美國和公衆假期除外),不需預約。

請注意: 如果你希望申請非移民簽證 (例如旅遊或工作簽證) ,可以在非移民簽證面談時辦理放棄永久居民身份。

當你正式放棄永久居民身份,我們建議你在下一次入境美國時帶同I-407副本,從而減低與移民當局產生複雜情況的風險。如果你符合轄免簽證計劃,你可以帶同I-407副本旅遊而不用簽證。

重要:合法永久居民年齡十四歲以上一定要親身到領事館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不接受郵寄I-407表格不被接納。

 


更新﹕2009年3月27日

返回頁首 ^

網頁工具:

Printer_icon.gif 列印這篇文章

- 語言版本 -
英文版



 

    此網站由美國國務院維護。對於連結在本站的其他網站資料不表認同。

美國總領事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