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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簽證

我應怎樣申請簽證?

步驟一:請到香港的大新銀行繳付手續申請費1,040港元 (相等於131美元)。此費不可退還。(請查看「簽證手續費信息」)。請與各區的大新銀行查詢收費服務。有關大新銀行的地址和電話,請擊此處

步驟二:填寫電子申請表,請擊此處。只接受填寫電子申請表的申請,其他表格的申請不會被接受。(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男士,年齡介乎16至45歲者,必須加填DS-157表格,請擊此處。所有申請留學簽證人士必須加填DS-158表格,請擊此處。必須填這些表格的申請人,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填寫,不會被安排見領事官員,而將會被要求先填妥這些表格後再次上網預約。)

步驟三:貼一張最近六個月內的相片在電子申請表。相片規格要求嚴格,請擊此處

步驟四: 準備以下文件:(1)填妥的電子申請表﹑(2)申請費銀行收據﹑(3)護照(護照有效期必須超過旅美日期六個月)﹑(4)美國簽證(如果你曾經獲得美國簽證,不論是否還有效,請一同遞交)﹑(5)預約確認書(請看以下步驟)和(6)可提供證明的文件。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用有效期少於六個月的護照申請簽證。例如持有香港特區護照,BNO 護照和澳門特區護照的申請人,如果他們的護照有效期剩下不足六個月仍可以申請簽證。

步驟五:
預約,請擊此處。每一位申請人必須只預約一次。電腦不能接受多次預約。或,如透過電話查詢中心安排面談預約,請擊此處
緊急約談,請擊此處
某些申請人士不需要預約,請擊此處

步驟六:準時在預約時間來美國領事館辦理手續。爲了保安理由,所有進入美國領事館的人士和攜帶内進的物品都要經過搜查。武器或任何可用作武器的物件,所有的電子裝置,任何的液體和/或易燃物品 (包括香煙打火機和火柴)都不能攜帶進入領事館内, 請將這些物品留在家中。手提電話可以在檢查後放在入口處代管,但不能攜帶内進。正常情況,只允許申請人本人進入領事館面談。只有父母或監護人可以陪同17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面談。

所有居住於香港或澳門未滿14歲子女,而且從未被拒絕過美國簽證,可以使用“投遞方式” 遞交填完的電子申請表不需要親自到美國領事館辦理手續,但是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提供關係證明書 (原版的出生證明書或法院文件等),以便證明身份和關係。請擊此處查詢詳情。

所有居住於香港或澳門80歲,或80歲以上的申請人,而且從未被拒絕過美國簽證,才可使用“投遞方式” 遞交填完的電子申請表,而且免面談。請擊此處查詢詳情。

步驟七:無論是否批獲簽證,在面談結束後﹐多數的申請人立刻知道結果。成功的申請人必須到香港郵政(位於非移民簽證處大堂)辦理郵遞付費手續。簽證簽發後,所有的簽證將由香港郵政局郵寄給申請人。郵寄時間需要三至四個工作天。請注意:除了人道或醫療的少數緊急個案,簽證不會在面談當日寄回給申請人。凡是郵遞於香港地址的手續費是港幣25元,而郵遞到澳門地址的手續費是港幣65元。該費用是以每個申請人做單一計算,該費用必須以現金付款。請擊此處查詢郵遞服務。

 


資料更新﹕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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