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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关系 (2006)

国务院公布2006年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国家名单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美国参考》Lea Terhune从华盛顿报道,国务院负责国际宗教事务的无任所大使约翰·汉福德(John V. Hanford III)于11月13日举行记者会,公布2006年“需特别关注的国家名单”。越南曾因严重侵犯宗教自由被列入名单,今年则不再列入名单,但乌兹别克斯坦成为需特别关注的国家,其骚扰和囚禁穆斯林的行为受到严厉批评。名单上的其他国家有缅甸、中国、北韩、厄立特里亚、伊朗、沙特阿拉伯和苏丹。 所有这些国家也在2005年的名单上。

汉福德表示,越南为促进宗教自由已取得明显进展;尽管仍有重要工作需要做,但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越南可不再被列为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国家。美国国会于1998年通过此法以促进全球范围的宗教自由。该法律要求发布年度报告,公布需特别关注的国家名单,并为谋求改善宗教自由保护的政府提供援助。

2004年,越南因强迫人们放弃宗教,禁止信仰某些类别的宗教和囚禁教徒等侵权行为被列入名单。汉福德表示,这第一次说明,通过外交接触可促使一个国家取得足够的进展,使其不再被列入名单。他表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越南颁布了新的法律,有助于纠正和澄清政府的宗教政策。

在越南受到骚扰和囚禁的也有基督徒和佛教徒。越南北方福音派教会数百个下属教会被迫关闭。汉福德说,许多因宗教原因被拘留的人员,如越南联合佛教会的僧侣提天绵(Thick Thien Mien)已获得释放。2005年,被允许在严厉的限制下活动的越南天主教会在河内新任命了57名牧师。

汉福德说:“我们现在高兴地宣布,数以百计的教会重新开放,还有许多教会正在自由地开展活动,并最终允许登记立案。”其中包括被迫转入地下的巴哈派、佛教及基督教等教会。他说:“还有一些遗留的问题需密切注意。”

据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最近提供的报告,尽管有被囚禁人员获得赦免,但还有许多人被关押在狱中或被软禁在寺庙中。

乌兹别克斯坦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该国对宗教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已造成人身迫害。汉福德说:“穆斯林长期以来首当其冲,受到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的粗暴压制。”他说,穆斯林不敢在公共场所进行祈祷或上清真寺,因为政府认为“保守的伊斯兰信仰是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表现”。汉福德强调,许多人受到骚扰、虐待、折磨,被指控参加极端主义组织而被定罪,其实他们只是忠实的穆斯林。

汉福德说:“我们在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倡导穆斯林的权利,如缅甸、印度、巴基斯坦、阿塞拜疆、中国、法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沙特阿拉伯、伊朗和乌兹别克斯坦。”

汉福德承认,乌兹别克斯坦真正的极端主义威胁来自被禁的“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等组织。他说:“我们完全不赞成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根据宗教信仰将教徒一律定位为极端分子,他们没有确凿的证据说明这些人员曾参与或策划任何具体的暴力行动。”

由于乌兹别克斯坦在宗教自由和其他人权方面的纪录恶劣,美国国务院将该国列入需特别关注的国家名单, 以“促使该国政府反省其政策和采取必要的改革”。

在涉及其他国家方面,汉福德指出,中国在保障宗教自由方面的进展缓慢且不稳定。沙特阿拉伯采取行动,通过控制宗教警察(Mutawwa'in)遏制极端主义。这些宗教警察经常骚扰和殴打教徒。沙特阿拉伯政府还处理了沙特在全球发行的教材中出现的不宽容问题。

有关国家因肆意禁止和惩罚宗教活动而被列入需特别关注的国家名单。确定一国是否应被列入此名单的标准有:阻止宗教活动、歧视性罚款、囚禁、强制性改变宗教信仰或放弃宗教信仰、酷刑和以宗教信仰为由杀人等。汉福德说:“美国坚持保护国际公认的所有宗教信徒应有的宗教自由权。”他还强调,骚扰、无理限制或进行宗教迫害均不能接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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