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香港 (2004)
《2003-2004年度美国支持人权和民主的记录》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发布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
“对我而言,上星期圣诞夜到来之时也是自由降临之日。那是我最终走出中国共产党监狱的时候,一个令我感到庆幸的日子。这一天的到来离不开我妻子贺信彤和我女儿徐瑾的努力和牺牲,离不开美国和世界许多国家朋友们的支持,离不开美国和其他民主政府的帮助。”
──徐文立,中国民主运动创始人,2002年12月31日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情况具有多样性,既有严酷的专制政权,也有健全的民主政体。该地区有越来越多的人民接受民主价值观和市场经济,但是一些政府尚未实现法治或政府管理透明化。这些政府继续严厉控制公民社会,严重践踏人权。因此,美国积极鼓励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政府促进多元化和代议制民主,支持建立透明和可信赖的司法体系,推动维持民主过渡必需具备的公民社会各项机制的发展。
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为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更广泛的各类国家开展民主、治理和人权项目提供实质性支持。国务院人权与民主基金(HRDF)目前支持在中国实施的一些民主和法治项目,帮助中国从体制上战胜面临的种种挑战。该基金还支持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及韩国的项目(韩国重点关注北韩践踏人权的现像)。
美国在亚洲一个具有关键意义的外交政策目标是,倡导有助于实现公民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开放社会。促进宗教自由是我国在该地区进行努力的重要方面之一。除此之外,美国认为,促进多元化和宽容可制止亚洲某些地区日益增长的宗教极端主义。美国还支持有关促进工人权利和遵守国际基本劳工标准的项目。
本届政府要求该地区国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内部冲突,防止安全部队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采取虐待平民等侵权行为。美国付出极大努力,促进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的安全部队推行内部改革和问责制。在受冲突影响的地区,树立法治尊严是一项主要的挑战。
除了与共同参加人权对话的亚洲国家定期举办双边会谈之外,美国已与中国和越南举行人权对话。然而,2003年未安排与其中任何一方进行新一轮对话,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国家在值得关注的主要人权问题上未取得足够的进展。美国还通过多边论坛的形式促进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人权,如支持联合国实行的特别报告员(Special Rapporteur)等机制,还在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就个别国家的人权状况提出决议案。美国继续特别关注北韩和缅甸政府恶劣的人权记录,并通过各种外交渠道敦促这些极度暴虐的国家发生积极的变化。
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
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面临受到威胁、骚扰、拘留和逮捕的危险。许多受到打击的律师只不过积极为当事人辩护而已,并没有犯任何罪。在某些案例中,律师受到控告甚至被定罪,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入狱。结果,专职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所占的比例正在下降。五年前,刑事辩护律师占全中国律师的3%。现在仅1%的中国律师专职从事刑事辩护。这种状况正使被告获得公正待遇的途径受到影响。据某些方面估计,由法律顾问为代表的刑事被告所占比例已从1996年的40%下降到2001年的30%。
为了支持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DRL)为一个有关项目提供资助,以加强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的作用。这个项目力图解决律师面临结构性障碍的问题,包括可用于阻挠律师充份代表当事人的有关法律和政策。根据这项资助的安排,一些辩护律师、政府官员、法官和检察官已参加各种研讨会,提出有助于加强他们作用的各种方式,其中包括向中国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除了这个项目外,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还支持其他涉及刑事辩护的项目,为辩护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开办的训练课程即是其中之一。训练将包括口头辩护技巧、案件论证、逻辑辩词的构思和陈述及职业道德等。训练的目的是向受训者介绍庭审抗辩过程的有关知识。
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从2002年开始通过人权与民主基金广泛促进中国的民主、人权和法治,以上项目即是其中的组成部份。2004 财政年度,国会专项拨款1,000万美元项目资金,通过选拔提供在中国实施有关项目的非政府组织。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
中国
中国的专制政府继续压制它认为威胁政权或国家稳定的政治、宗教和社会团体及个人。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仍然不佳,政府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虽然司法改革在继续进行,但在一些关键的人权领域出现倒退,包括无视曾做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复审的保证,处决藏人洛让邓珠(洛桑东珠)。此外,中国政府还迫使尼泊尔政府遣返了18名藏人,逮捕在因特网上讨论敏感问题的人士、卫生界活动人士、工运人士、辩护律师、新闻工作者、家庭教会成员以及其他希望利用改革所创造的空间的人士。侵权行为包括对囚犯施以酷刑和虐待、逼供、任意逮捕和拘押、长时间的单独监禁及拒绝给予正当法律程序。
美国政府采取多项策略促进中国的人权和法治。美国官员经常公开强调改善人权状况的必要性并呼吁释放良心犯。美国驻中国大使和驻中国使团的其他官员还同中国官员、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组织共同明确特别值得关注的领域,并鼓励进行体制改革。美国还从多方面提供支持,旨在通过加强司法体制和促进法治、鼓励民主政治改革、提倡宗教自由、保护包括劳工权利和妇女权利在内的人权、提高政府事务的透明度和建设公民社会来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
美国继续高度重视在同中国官员会晤时提出对人权问题的关注,并努力争取使中国释放良心犯。本年度,美国驻华大使及其他使馆官员在公开发表讲话及与中国官员会晤时,屡次提出具体的人权个案。2003年12月,布什总统在华盛顿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晤时提出了人权问题。2003年9月,国务卿鲍威尔向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表达了我方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深切关注。2003年10月,鲍威尔国务卿在APEC部长级会议期间同李肇星部长会晤时再次提出了人权问题。2004年1月底,副国务卿理查德·阿米蒂奇(Richard Armitage)在访问北京时敦促中国推进同达赖喇嘛特使的对话,并提出了其他人权问题。2003年10月,国务院负责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洛恩·克拉纳(Lorne Craner)前往北京,表达了对人权状况以及在人权领域缺乏合作的关注。本年度,克拉纳在同中国官员会晤时经常提出人权问题。在2004年2月和3月,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詹姆斯·凯利(James Kelly)也在高层会谈中提出了一直受到关注的人权问题。
2003年,政治活动人士徐文立和方觉及藏族尼姑阿旺桑珠获释并来到美国。2004年2月,藏族尼姑平措尼珠被释放并获准返回拉萨家中。2004年3月,持不同政见者王有才获准到美国保外就医。美国的呼吁还促成了其他一些被监禁的人士提前获释。一组中国法律专家首次同美国法律专家就仍在因现已废止的反革命罪而服刑的人员的案例展开了讨论,并于2004年2月在北京举行了后续讨论。
总统及高层官员继续敦促中国政府同梵蒂冈和达赖喇嘛进行对话。达赖喇嘛的特使在过去两年中两度访问中国西藏地区,这种情形为数十年来的第一次。2003年5月,达赖喇嘛驻美国的代表洛第嘉日及驻欧洲特使克桑加赞访问中国,同中国官员继续进行于2002年9月开始的对话。
美国与中国持续进行人权对话。在2002年12月的人权对话中,中国政府同意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邀请联合国酷刑和宗教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U.N. Special Rapporteurs on Torture and Religious Intolerance)、 联合国任意拘禁问题工作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及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访华。但这些访问至今仍未实现。美国官员虽然继续同中国政府各层机构就人权问题进行接触,但美国方面没有在2003年安排新一轮人权对话,主要原因是中国没有履行在2002年人权对话中做出的承诺。
本年度,美国官员努力加强美国政府与观点相似的政府之间在人权问题上的信息交流。美国参加了中国人权对话夥伴的“伯恩程序”(Bern Process)第四届会议,交流有关人权策略以及民主、人权和法治项目的信息。美国驻华使团还邀请国际知名人士就民主、人权、宗教自由、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治等专题向中国听众发表演讲。
美国致力于促进从体制上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为此,美国资助了一个数百万美元的计划,在中国倡导司法改革和司法独立,增加民众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并促进发展公民社会。目前正在根据这项计划实施十多个项目,其中包括加强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普通公民依法寻求保护的项目。例如,美国在9月支持举办了一个有关刑事辩护法律问题的研讨会,150多名中国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参加了这次会议。其他项目通过鼓励举行地方一级的直接选举并为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增辟渠道来促进民主政治改革。美国还为一个由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管理的小型赠款项目拨款。美国驻华大使馆向中国非政府组织运动的成员颁发数笔小额赠款,以支持民主价值观念。2003年,美国为13个不同目标的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在一所中国大学讲授美国法律及支持倡导环境和卫生保健的非政府组织。美国驻华使馆还在北京和上海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其中包括四次数码视频会议和协同北京美国商会为10月举行的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提供支持,以提醒人们注意某些商业活动对环境及社会造成的影响。此外,一位前美国联邦检察官在担任美国驻华使馆常驻法律顾问,并定期组织提倡法治的活动,经常就司法改革,包括同刑事诉讼有关的问题,向中国听众发表讲话。
美国对少数民族的权利表示关注。美国在公开和不公开的场合敦促中国不要借反恐怖主义主义的名义镇压以和平方式表达不同政见的维吾尔人。美国官员还敦促中国不要强行遣返北韩人,并敦促中国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Convention on Refugees)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Protocol on the Status of Refugees)的签约国,遵照有关规定,允许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 High Commission for Refugees)接触这批危难人口。
美国投入了大量资源和时间,同中国官员及联合国人口基金(UN Population Fund)商讨取消中国限制生育政策中的强制性内容,鼓励在完全知情、自愿执行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生育。
美国还提倡遵守国际劳工标准。美国驻华使团密切注意中国执行《美中关于监狱劳动的谅解备忘录与合作声明》(U.S.-Chin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and Statement of Cooperation on Prison Labor)的情况,并对有关强迫童工的指控进行调查。美国劳工部为那些促进劳工领域的法治建设及改善矿井安全的专业援助项目提供支持。国务院的“取缔血汗工厂合作项目”(Partnership to Eliminate Sweatshops Program, PESP)具体针对为美国市场生产产品的工厂中存在的工作条件不合标准的问题。这个项目以海外工厂为对象,配合美国其他方面的努力,使有关国家遵守1998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Declaration on the Fundamental Rights at Work),并帮助发展中国家达到美国贸易法所规定的有关劳工权利的标准。国务院正在通过这个项目向四个非政府组织提供在中国开展工作的资金。“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 SAI)及其在中国的合作夥伴正在制定并试行一套创新性的劳资关系模式,并将以此方式在中国三到五个玩具厂和服装厂内培训多达3000人。“社会责任国际”希望在这个项目完成时,能在地方上建立起确保遵守劳工标准的能力,并且形成一个可供中国其他工厂使用的劳资培训模式。“中国工作组”(China Working Group)正在中国工商界和中国商业院校努力提高对劳工权利的认识。“玩具制造业协会”(Toy Industry Association)正在努力提高广东省的地方能力,从而确保当地的玩具制造业遵守劳工标准。最后,“企业社会责任”组织(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正在为工厂经理、监督执行员和供应链管理人员等编写有关劳工、环境、健康和安全问题的高级培训材料,并开发适合在中国各工厂使用的应用手段。
美国驻华使团继续鼓励中国进一步打击贩运妇女和儿童的行径。中国公安部虽然在最近三年中逮捕了20000多名贩运分子并营救了42000多名受害者,但它可以在同外国机构的合作上做得更多。
(中国部份完)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美国继续严重关注北韩极为恶劣的人权记录和北韩人民持续面临的人道主义危机。北韩政府的人权记录依然极端恶劣。北韩政府继续采取大量严重践踏人权的行为。美国正积极呼吁国际社会和美国民众高度注意北韩侵犯人权的严重程度和人道主义问题,同时也向北韩政权直接提出种种受到关注的问题。美国为调查北韩人权状况的非政府组织提供资助。美国还是提供食品援助的主要国家。美国正力争阻止北韩人从中国被强行遣返,因为这些被遣返的人员可能面临酷刑等严重的暴虐行为,有时还会被处决。
2003年4月,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詹姆斯·凯利(James Kelly)在参加与北韩政府进行的多边会谈期间明确指出,与美国改善关系取决于北韩在一系列领域取得进展,其中也包括尊重人权。本年度,布什总统、鲍威尔国务卿和负责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洛恩·克拉纳(Lorne Craner)还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北韩国内恶劣的人权状况。美国还经常通过多边论坛和与其他政府进行的双边会谈提出北韩问题。美国定期与其他国家就北韩的人权状况和改善途径进行磋商。美国还支持日本努力解决北韩已承认的日本公民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被绑架的问题。
美国仍然是出于人道考虑向北韩提供食品援助的主要国家。2003年,美国响应世界粮食计划署(WFP)的呼吁,提供10万公吨的食品援助。美国提供食品援助以北韩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并兼顾世界其他地区的需求,同时还需考虑各援助方是否有可能接触所有弱势群体和监督援助的发放工作。由于北韩施加种种限制,阻挠人道救援组织评估该国所有弱势群体的需求和监督援助的发放,美国对此继续表示严重关注。北韩政府不允许世界粮食计划署官员和其他援助人员访问北韩或向该国206个郡中的43个郡发放援助,禁止他们前往当地进行抽样监督,也不准直接与受援者接触。这些限制使许多援助方无法确定援助是否能保证发放给应该得到援助的人,因而对此失去信心。为了改善食品援助在北韩发放的状况,美国官员已向北韩官员提出,在接受监督和与受援者接触的问题上,其他所有受援方都坚持有关的人道准则,但该国政府却严重践踏有关准则。美国还敦促其他援助方也提出这些问题。尽管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报告谈到最近北韩在这些方面出现些许进展,但仍需大大改进。美国将继续敦促北韩改善目前的状况。
美国继续通过国家民主基金(NED)向韩国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对北韩人权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报告。2003年,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向国家民主基金提供25万美元的资金,支持设在韩国的非政府组织改善和扩大对北韩人权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报告的工作。鉴于北韩政权高度闭关自守,为将北韩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件公诸于众,以上各项工作实属必不可少。自由亚洲电台还经常用朝鲜语进行广播。
一些北韩人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遣返北韩的问题受到高度关注,因为被遣返人员可能面临酷刑等严重的暴虐行为,有时还会被处决。美国一贯要求中国作为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签署国遵守所承担的义务,允许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HCR)对这些弱势人口的要求和地位进行评估。美国官员已在多种场合向中国政府表示,强烈反对强制遣返北韩人,并提请中国注意已承担的国际义务,要求中国政府不再违背个人的意愿将任何人遣返北韩。
美国还就在华滞留的北韩人问题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和其他政府表达美国的关注。北韩还因无视贩运妇女和少女的问题受到制裁。
北韩不存在真正的宗教自由。有报导说宗教信徒正遭受骚扰、监禁和酷刑。由于北韩宗教自由受到侵犯的情况特别严重,鲍威尔国务卿在2003年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IRFA)再次确定北韩为“需受到特别关注的国家”(Country of Particular Concern)。
本年度,美国、中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和北韩开始“六方会谈”。会谈应达到以可核实和不可逆转的方式彻底撤销北韩核项目的目标。在六方会谈期间,北韩恶劣的人权记录成为会谈提出的一系列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美国还与其他有关国家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9届会议期间通过一项有关北韩人权状况的决议。该决议强烈谴责北韩政府使用酷刑和强迫劳工及限制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等践踏人权的行为。决议要求北韩政府履行作为有关人权文件签署方所承担的义务,邀请联合国特别代表访问北韩,同时保证人道救援组织自由进入北韩。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部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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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4年度美国支持人权和民主的记录》英文全文:
http://www.state.gov/g/drl/rls/hrrpt/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