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香港(2002)
美国与香港就扩大航空服务达成协议
美国运输部于10月18日就美国与香港达成扩大航空服务的协议发布新闻稿。下面是新闻稿的译文,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翻译。
(全文开始)
运输部
2002年10月18日,星期五
美国与香港就扩大航空服务达成协议
美国与香港今天就航空服务权达成协议,使双方客运和货运航空公司的机会显著扩大。
美国运输部部长诺曼·Y·峰田说,“美国-香港空运关系的扩大将为双方的航空公司、旅客、货主及经济带来巨大的好处。我们将继续寻求机会,进一步开放这个重要市场的空运服务。”
这项协议同意大大增加全货运航空公司的机会,使香港和第三方之间每日得到许可的航班从8个增加到64个。新增航班将在今后三年分阶段实现,对一些可能使用的机场会有某些限制。
此外,这项协议将使往返于香港和日本等第三方的美国客运航空公司每周增加28个航班,在今后两年逐步实现。往返于香港与东京的新增航班限每周7个,香港和大阪之间的航班限每周4个。
这项协议首次提供往返于美国与香港的代码共享权。香港的航空公司将通过与美国的合作夥伴共享代码,获得向美国25个城市提供服务的权利,在两年内分阶段实现。另外,双方航空公司将获得无限制允许美国-香港航线第三方航空公司的航班使用双方代码的权利。
此外,双方的客运和货运航空公司还将得到允许往返于香港和美国任何一座城市。过去,航班只达美国大陆的六个航空口岸。
除了要求分阶段实现的权利外,协议提供的这些机会立即生效。
(完)